IQOS煙彈香港價錢分析
如何合法購買加熱煙煙彈?
煙彈說說
更新:2020-10-28 初發:2020-7-16
香港IQOS煙彈越來越貴,為何不合法正規打稅進口呢?
近日煙友突發一問︰「現在 IQOS 煙彈黑市價都漲到 50 多元一包,跟傳統香煙的 HK$52-60 一包已差不多價格,那為何不正式合法正規打稅進口呢?」
此乃一個「好問題」,同時也反映了很多人現時仍未清楚和了解「加熱煙」在香港現時的「遭遇」、「困境」和「障礙」…
香港香煙的價錢和煙草稅率
香港現時一包香煙的零售價大約 HK$52-60,其中的 ~HK$38 是煙草稅,佔了零售價約64%。
現時香港煙草稅的算法是,每1000支香煙應繳稅 HK$1906,按一包20支的香煙來算,即一包香煙要繳稅 HK$38.12。
旅客攜帶香煙入境香港數量規定 (2010年8月1日起生效)
(資料來自香港海關官方網站)
有關旅客入境規定,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9支香煙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但這另有規限,這免稅優惠,僅可“非作貿易、營商或商業用途”。任何作貿易、營商或商業用途的應課稅品均無免稅優惠!
攜有該等物品的旅客必須:
使用紅通道;
向海關人員申報攜有該等物品的目的;以及
向海關關長呈交報關單。
以此規定推斷,攜帶免稅香煙(或加熱煙彈)回港,若不是自用,即使「不收錢」但有「營商意圖」地讓別人品嚐「新口味」,也有可能觸犯此規定啊!
加熱煙煙彈現時(暫時)旅客入境香港的處理手法
香港現時並沒有特別為加熱煙煙彈新增一個應課稅的煙草分類,若以個人使用,從海外旅遊回港時向海關打稅的個案來看,暫時的做法只把加熱煙煙彈當作傳統香煙來「免稅」或「打稅」處理。
這可以說是加熱煙煙彈現時的「灰色地帶」,也可以說是香港政府「網開一面」!畢竟現時煙草又不是毒品又不是違禁品,個人自用不讓打稅不讓入境,可能會苛刻了一點。(希望如此 😄)
但要特別注意,若通過了「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的法案後,那就完全是兩個世界了!那時候加熱煙煙彈有機會被列為違禁品,不得攜帶入境!
旅客入境香港,若正式繳稅,使用紅色通道可以攜帶多少香煙或加熱煙煙彈入境香港呢?
若按規定走報關紅色通道正式打稅,攜帶香煙或加熱煙煙彈入境香港,有沒有數量上限呢?
曾努力嘗試在香港海關官方網站上找找這方面的資料,可是找不到啊?(有可能只是沒有列在“旅客清關”、“應課稅品”和“紅色通道”的相關文章內吧…)
致電香港海關熱線查詢,回覆的重點是,若煙草物品超過免稅限額,和以個人自用為由,需要走紅色通道申報。至於數量方面,何為合理的個人自用數量,卻沒有明確的指示。或者可以這樣說,起碼要讓海關人員相信這是一個合理的個人自用數量吧。
另外,除了稅項外,還有一個臨時牌照費,以一包二十支的香煙為例,合共需繳約 ~HK$42。
如何從海外「合法」訂購加熱煙煙彈來香港呢?是「合法」還是「不違法」?
先要說說有關「合法」和「沒違法」的概念…
經常看到網上有電子煙零售店不停宣傳自己為「合法電子煙店」,這個說法極其誤導消費者,會在另一文章再詳細談討。
簡單的說,香港現時並沒有法例規管有關電子煙產品,所以何來「合法電子煙」的概念呢?!
有關電子煙的產品,牽涉到的會是有關規管「尼古丁」和「煙草」成分的香港法例,所以只要不含這兩種成分(當然也不可以含有其他受規管的成分),暫時可以說是「冇王管」。
「合法電子煙店」的說法,會令對電子煙不甚了解的民眾,誤以為該店領有特許「合法經營電子煙」的牌照,實屬誤導性的不良經營手法之一。
至於加熱煙煙彈的「合法性」呢?情況有點類似但又有不大相同。香港仍沒更新有關煙草產品的條文,去涵蓋「加熱煙」,或明確把「加熱煙煙彈」分類。
所以嚴格來說,都不應該說成「合法訂購加熱煙煙彈」的方法,以免誤導讀者!現在可行的做法,要在寄港的郵包上要清楚註明和申報為「加熱煙煙彈類型香煙」,然後「等候海關發落」。
另外,在致電香港海關熱線查詢時,回覆有提及進口煙草包裹僅為個人自用,若應繳稅額超過 HK$2000,需要申請進出口牌照。
若以1000支香煙應繳稅 HK$1906 來看,海外寄港的香煙或加熱煙煙彈郵包,也不可以超過5條。
簡單的結論,從海外訂購加熱煙煙彈來港,若是個人自用,課稅額不超過 HK$2000,即5條煙彈或以內,現時只好說,香港海關是「酌情處理」,把它當作「傳統香煙」來打稅清關。(注意︰看來並沒有明確保証,一定可以把加熱煙煙彈當作傳統香煙清關進口。)
另外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當包裹到達香港後,有可能需要收件人到相關部門繳交稅款和臨時牌照費。所以除了“錢”之外,還要考慮“時間”的問題。
申請牌照合法進口加熱煙煙彈又如何?
對不起,香港現時並沒有為「加熱煙煙彈」歸類或分類,即使領有煙草進口牌照,也無法為這個「加熱煙煙彈」清關!另外,現時也沒有專為加熱煙而設的相關規定,例如,如何印刷包裝“加熱煙煙彈”,加上如「香港特區政府忠告市民」等警告字句,意即無法在港銷售。
相信連國際煙草大集團跟香港政府周旋了好幾年,仍不得要領,小市民都不用冀望申請個牌照後,可以“買多一點來自用”…
加熱煙煙彈繳了稅後,是否可以轉售給別人?
千萬別亂來,以免觸犯法例!
即使用以上提及的兩種途徑為加熱煙煙彈繳稅進口,並不代表可以拿來「轉賣」啊!
第一,以上進口繳稅的前提,都是以“個人自用”為由,不是作“貿易或營商”的用途。
其二,即使繳了稅,加熱煙煙包上也沒有「已完稅」的標貼以示「清白」,海關的付稅文件上,也不會列明每包煙彈的編號。
若然你拿著這些明明「已繳稅」的煙彈到處走,而被執法人員截查,真的百辭莫辯,無法證明你手上的煙彈已付了稅。
這也可以理解的,否則「付了一次稅」,豈不是可以「套用」在其他煙彈上?!
所以海關也會提醒旅客,即使付了稅,也要盡快(24小時內)把這些「煙彈」拿回家。
香港加熱煙煙彈的價錢和實際加熱煙煙彈的市況
由以上資料可見,若香港海關讓你正式打稅入境,單稅款一包加熱煙煙彈都要付 ~HK$38。若沒有煙草商的支持,給予一個批發價格,而只是從海外的加熱煙煙彈零售店購買,就以日本機場免稅店為例,IQOS MARLBORO 萬寶路加熱煙煙彈的售價約 ~HK$33,再加上稅款和臨時牌照費,已超過 HK$70!
這還沒算運費啊!還要看你有沒有海外朋友願意仗義相助,免費幫你買又花時間幫你寄過來香港。若還要經過海外網店訂購,算起來,每包加熱煙煙彈要 HK$80 或以上都不足為奇。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 50 多元的黑市價仍然會存在和出現,這也說明了很多加熱煙煙民不是為了價錢問題才轉抽加熱煙,而是希望多一個「減害」的選擇!
加熱煙生產商的計劃和盤算
不難發現生產加熱煙煙彈的煙草商,不約而同地出產同樣是 20 根一小包,10 包一大條的加熱煙煙彈,這正是為了方便各國政府,簡化以加熱煙取代傳統香煙的做法,起碼可考慮以同樣的稅制來處理新型的加熱煙煙彈。
此乃一眾生產加熱煙的煙草商樂意看到的處理手法!皆因現時全球各國都沒有把香煙列為毒品違禁品,若把加熱煙當作傳統香煙來看待,即為加熱煙開了半盞綠燈,可當它是普通香煙徵稅進口。
至於各國各地政府有沒有面對和處理新世代新科技產品的能力和膽量,就不敢在此妄下評論了。